上市公司独董管理办法发布

时间:2023-08-05 06:51:58 来源:解放日报


(资料图)

证监会近日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并设置一年过渡期。

修改完善后的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明确了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兼职要求。同时规定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等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应当制作工作记录等。

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健全独立董事履职受限救济机制,独立董事履职遭遇阻碍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予以配合,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管理办法还按照责权利匹配原则,针对性细化独立董事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及不予处罚情形,体现过罚相当、精准追责。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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